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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民俗|垃圾分类——古人早就开始啦
[ 发布日期:2020/11/5    阅读次数:1706    改变字体大小:      ]


垃圾分类是目前大家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。具体可分为可回收垃圾、厨余垃圾、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。实施垃圾分类,事关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资源循环利用,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。咱们现代讲究科学化的分类处理,回顾历史,发现古人对垃圾处理也十分重视,那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古人是如何垃圾分类的。



   从先前的考古发掘来看,早在先秦时期的考古遗址中就发现了大量大小不一、形状各异的灰坑(即垃圾坑),是古代人们利用废弃的窖穴、水井或建筑取土后的凹坑倾倒垃圾,垃圾中土壤变成灰色而形成的。这说明早在4000年前,古人就已经懂得了如何对垃圾进行处理,不仅会进行自然填埋,还会把一些垃圾焚烧后再填埋。



   唐代城市规模逐渐扩大,居住人口已达百万,因此每日产生的垃圾数量可想而知。唐代对于倾倒垃圾的管理十分严格。据《唐律疏议》中写道:“其穿垣出秽污者,杖六十;出水者,勿论。主司不禁,与同罪。疏议曰:具有穿穴垣墙,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,杖六十。直出水者,无罪,主司不禁,与同罪。谓‘侵巷街’以下,主司合并禁约,不禁者与犯人同坐。”证明唐代对于随便倾倒垃圾者处以刑罚,有关管理部门如果没有履行职责,将同样获罪并受处罚。


 

   宋朝,为了垃圾分类处理,还设置了专门的机构“街道司”。宋朝的街道司相当于我们这里的环卫局,主要负责修治街道,疏导积水,巡视街道,管理交通,查处侵街店铺,管理市场等。为此还收编了数百个环卫工人,专职负责维护城市卫生。宋人吴自牧在《梦粱录》里有具体记载:“人家甘泔浆,自有日掠者来讨去。杭城户口繁夥,街巷小民之家,多无坑厕,只用马桶,每日自有出粪人瀽去,谓之“倾脚头”。”宋朝当时的街道司不仅仅只停留于负责街道的卫生,为了垃圾分类,工作已经细化到专人负责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以及粪便,即一对一上门服务,以确保垃圾分类准确无误。



   明朝的城市卫生管理比宋朝就要更先进一步了,在城中就有排污管道从而形成了垃圾处理产业链。垃圾粪便每天都会有专职人员负责在城市回收后,再运到乡村出售,用于耕作。清初酌元亭主人所作小说《掘新坑悭鬼成财主》中就生动描述了当时江南地区因抢粪坑生意而酿成人命案的故事。另外,对于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还会进行分类,并有专门的人来清运回收。


   由此可见,古代人们就注重垃圾分类了。保护环境,是我们世世代代的责任,刻不容缓,有益无害。从今年开始,我国将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,将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的改变。垃圾分类一小步,健康文明一大步。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垃圾分类,共同创建美好家园吧!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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